香港理工大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(开放注册)
搜索
查看: 8745|回复: 1

暨南学堂创办之经过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3-8-1 17:1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清朝末年,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之下,清政府不得不改变其侨务政策,并开始关心华侨教育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清政府派端方、戴鸿慈等五大臣分赴东西洋考察宪政。端方从欧洲归国,途径南洋,受到当地华侨商人和华侨学校师生列队欢迎。他不仅深切感受到海外华侨爱国情深,而且认识到举办华侨教育之不可缓。光绪三十二年九月,端方调任两江总督,这使他与开创国内华侨教育和创办暨南学堂产生了机缘。

光绪三十二年,清政府学部(教育部)派查学委员钱恂,学部专门司行走、举人董鸿祎等赴南洋考察华侨教育。他们在爪哇岛了解到,约有30名华侨学生,“志切归国读书,选地南京”。于是便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给学部和端方发了电报。因端方当时已担任两江总督,南京属于他的管辖范围之内。端方同时收到学部电咨:“该岛侨民志笃内响,自宜因势拊循。”端方认为“爪岛侨民流寓远方,不忘归国,派生内渡,就学金陵,洵属爱国情殷,极堪嘉许”。并提出“嗣后南洋各岛及檀香山、旧金山等地侨民,如有愿送子弟来宁就学者,并当一律收取,以宏教泽而系侨情”。端方对侨生回国读书的事,给予大力支持。他除电复学部外,并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四(1907年1月17日)上奏朝廷。光绪皇帝于十二月二十七日(1907年2月9日)硃批:学部知道,钦此。

端方委派江宁提学使陈伯陶负责此事。当时在两江总督学务处任职的郑洪年也参加了侨生接待工作。1907年2月底,第一批华侨学生21人在董鸿祎护送下抵达南京。不久,又有第二批侨生10名抵达。这些学生临时安置在南京三牌楼实业学堂寄宿。按原来的想法,是“该生等来宁即查询志愿,分送各学堂肆业”,并未想要办一所专门招收华侨学生的学校。但是在这些华侨学生到达南京之后,却使原来的计划作了改变。郑洪年在1929年11月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召开的南洋华侨教育会议上作《国立暨南大学之报告》中,介绍了当时的情况:“端(指端方)欲先试验各人程度,再分送各校。而他们(指侨生)回国的时候,适降大雪,与南洋热带的气候迥殊,因此病了好几人。大的二十二岁,小的只有十一岁。我就对端说,分开来恐怕不行,一定要走散回去的。于是就在本京三牌楼实业学堂楼上,请教员来替他们补习”,“我与陈伯陶商量,索性在一起,多请几位教员来教。陈并题了一个名,取《书经》:‘朔南暨,声教讫于四海’之意,名之曰‘暨南’学堂,在妙相庵旧址”。暨南学堂于1907年3月23日在南京薛家巷妙相庵旧址开学。由郑洪年任堂长。

端方采纳了郑洪年、陈伯陶的建议,于光绪三十三年四月(1907年5月)才上奏(筹设暨南学堂片),称:“查该学生等流寓远方,不忘中土,情殷内渡,志极可嘉。惟该生等初回内地,语言骤难合一,应选派教习补习国文国语及各科学一年,再行考验程度,查询志愿,分送各学堂肆业。且闻内响芳殷,来者日众,非为特辟一校,不足以敷教育而系侨情,当饬署江宁提学使陈伯陶,差调直隶候补道王崇烈照料一切,并筹拨经费,择度校舍,延订教习,分科教授,派员管理,统合画一,名曰暨南学堂。”光绪皇帝于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二月(1907年6月22日)硃批:“该部知道”。从上述情况可看出:“暨南学堂已经开学之后,端方才奏请光绪皇帝批准的,这实际上是补办审批手续。由于光绪前已批准接受侨生,而创办暨南学堂,只是从实际出发,变通做法,以便把华侨教育工作做得更好。

暨南学堂设立之后,新加坡、马来亚等地又有不少华侨学生前来求学。根据办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,端方又于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上奏《暨南学堂办理情形
》,提出:“现拟将该学堂改为中学,附设高等小学,分为中学一班,高等小学两班。“

暨南学堂办学规模确定为学生500名,至宣统元年(1909年)已有在校学生167名,1911年发展为学生240名。

1911年10月,辛亥革命爆发,清王朝被推翻。暨南学堂因无人主事而停办。据郑洪年在《国立暨南大学之报告》中称:“辛亥一役,全校(指暨南学堂)教职员工学生,分赴武昌、上海参加工作,一部分随黄兴先生,一部分随陈英士先生,有死有伤。”暨南学堂停办后,海外华侨和国内教育界人士强烈要求恢复暨南学堂,但窃国大盗袁世凯却百般阻挠。郑洪年在上述报告中讲到有关情况:“当董鸿祎在北京教育部任职,我屡次催他,想法恢复。后董任教次,我再催他。他暗地里对我说,袁项城(即袁世凯)认为暨南都是些革命党,极为忌视,有些不便。迨袁死,江苏省教育会谋恢复,校址仍在南京薛家巷”。1916年袁世凯的皇帝梦破灭,一命呜乎。搬掉了恢复暨南学堂的绊脚石。1917年11月1日,北洋政府教育部批准恢复暨南学堂,委派江苏省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主持复办工作。经过几个月筹备,暨南学堂于1918年在原校址开学上课,改名国立暨南学校,由赵正平任校长。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(开放注册)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电话:0898-66661599    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myubbs.com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myubbs.com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香港理工大学论坛 ( 琼ICP备12002442号 )

GMT+8, 2024-4-18 11:05 , Processed in 0.077885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.3

© 2001-2013 大学排名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